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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位置: 重點工作
標題圖 重點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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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年度: 2010 | 2009 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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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H1N1新型流感專區
 
*新型流感燈號及等級說明

國際傳染病疫情等級旨在提供國人出國目的地的傳染病風險,至旅遊行程變更與否,應依旅遊契約之約定。

國際傳染病疫情等級介紹
疫情等級 旅遊風險 建議預防措施
大規模流行 疫情有蔓延及擴大跡象 除必要防護措施外,建議暫緩非必要性旅遊
區域性流行 在某些地區,疫情有擴散之風險 出發前及返國後,均應加強必要防護措施
侷限性病例聚集 在部分地區風險相對增加 針對疫情發生區域提醒注意,並採取必要防護措施
散發病例報告 在一般防治措施下,無立即性風險 留意疫情相關資訊,維持基本防護行為

 

因應H1N1新型流感疫情,有關國際「H1N1新型流感」增列燈號及等級,以方便國人掌握疫情資訊。 ( 更新 2009/5/5 )

分級 標準 國家
第 一 級 未出現任何確定病例 台灣、日本、新加坡
第 二 級 出現境外移入確定病例 香港、瑞士、奧地利、荷蘭、法國、以色列、丹麥、紐西蘭、哥斯大黎加、哥倫比亞、義大利、愛爾蘭、葡萄牙、瓜地馬拉
第 三 級 出現境外移入病例所引起之第二波感染 德國、英國、西班牙、薩爾瓦多、南韓
第 四 級 社區流行,但控制中 美國、加拿大
第 五 級 全國流行,但控制中
第 六 級 全國大流行,但失控 墨西哥

  • 註一:社區流行係指發生第三波(含)以上之傳播
  • 註二:國際傳染病疫情等級旨在提供國人出國目的地的傳染病風險,至旅遊行程變更與否,應依旅遊契約之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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